关于发布《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试行)》(住房公积金部分)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1-06 11:16
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发布《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试行)》(住房公积金部分)的公告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试行)》(冀建法改〔2023〕4号)已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第3次厅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8月31日起施行。按照要求,现将《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试行)》(住房公积金部分)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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