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7 11:20
2022年在张家口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系列决策部署,根据《关于落实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实施方案》要求,对照张家口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内容,细致分解,认真实施,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安排部署,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中心对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要求要做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积极开展法治建设工作,把握法治建设的意义和本质要求,避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问题的发生。
二、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认真组织法律知识学习,夯实专业知识基础,提升业务素养
中心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反有组织犯罪法》《法治张家口建设规划 (2021-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处罚法》、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等内容,重点学习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河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等专业法规。积极组织干部职工法律法规集体学习并将这些学习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从而使中心依法行政水平有了大幅提升。
(二)完善催收催缴程序,规范催收催缴行为,提升催收催缴能力
今年以来,中心召开单位建制、缴存扩面、不缴少缴、逾期贷款催收等行政执法工作专题会议20余次,协调解决问题5个。
中心共开展行政执法57次,对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单位进行行政执法,通过行政执法促建单位12个,促建人数180人;对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进行行政执法,责令其限期缴存,共计补缴住房公积金420.1万元。中心把逾期贷款催收作为重点工作任务,成立催收工作专班,制定“一户一策”催收方案。催收逾期贷款2000户,法律诉讼32人,清收金额426.2万元。
(三)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规范行政文件,提升合法性水平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自2015年起,中心聘请厚霖律师事务所的任志宏律师为我单位法律顾问,对涉及到单位方方面面的涉法问题能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对我中心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起到了推动支撑的作用。法律顾问对我中心签署的各种协议、投诉事项、开庭案件等进行了全面的合规性、合法性审核,提升了我中心依法行政的水平。
(四)落实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审批程序,提升服务水平
中心在各个营业大厅设立了电子显示屏,以滚动形式及时发布住房公积金的政策、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变化情况、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有关规定等。在营业大厅张贴中心的公开办事制度和流程、限时办事制度、首问负责制度等。对于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我们都通过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今年年初我们将《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依法在报纸上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对现有审批事项实行综合受理,实现了“一个窗口对外、一个印章生效、一次集中办结”。在全市推行“同城通办、异地可办、一网通办、随时能办”业务办理机制,主城区和宣化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现“最多跑一次”,全市贷款办理时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并按照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和“两地联办”的工作要求,开展了“跨省通办”业务。中心门户网站不断充实政务公开的内容,及时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并将政策条款、服务指南、申请条件、基本流程等服务内容,在中心网站上公开,最大限度地提高办事效率,方便服务对象。
(五)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能力
中心今年继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在行政执法公示方面,中心对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等事前公开的内容和行政执法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均在政府网站和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
中心能把行政执法情况及时在中心网站公布,并将中心40名执法人员的相关信息全部录入全省执法人员信息系统,并组织全部已持证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参加网络线上培训并进行考试,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按时完成。
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中心统一了《执法文书样本》,绘制了《行政执法流程图》,配备了执法记录仪,确保执法检查过程能够及时记录,保证执法过程全透明。
中心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根据上级要求先后出台了《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法制审核人员配备办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这几个办法,将有关文本及各类清单、流程图和服务指南进行完善,完成了《行政执法手册》的编写。《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手册》将有效约束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了行政执法手段,确保行政执法各个环节均有规可循,有矩可依,从而管理好执法人员,使执法工作更加规范、更加正规。
(六)落实罚缴分离制度,完善罚缴工作程序,提升罚缴工作公信力
按照市司法局的通知安排,根据规定时间到市司法局办理了新的罚没许可证并进行年检,保证了执法工作的合法性。同时我们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处罚的罚款由被处罚单位直接从财政局指定银行上交罚款,做到了罚缴分离。进一步完善了中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并严格落实,并报市司法局进行了审核,保证了行政执法的准确性、权威性、严肃性,维护相对管理人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还不扎实。
有些部门对三项制度中要求的全过程记录上做得不够,没有真正落实到位。中心的法制审核人员不足,在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上存在欠缺和漏洞。
(二)行政执法仍需进一步规范。
一是部分部门的行政执法状况仍然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不相适应,“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时有发生,表现在执法时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不表明执法身份等方面。二是执法观念错位,服务意识欠缺,需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的工作方向
(一)做好宣传工作,增强法治意识
加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宣传力度,增强企业、职工的守法意识,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将扩面重心逐步向非公小微企业、新市民群体延伸,特别是未建公积金制度的教师群体。扩大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面,力争实现“应建尽建、应缴尽缴”,切实增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和普惠性。
(二)优化运行机制,提升服务质量
落实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随时办”和“跨省通办”要求,切实解决缴存职工异地办理业务不方便的问题。优化提升“幸福张家口”APP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功能,将其延伸到社区、商店、银行网点,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办理渠道,切实提高“一网通办”网上可办率。
(三)强化队伍建设,规范执法案卷
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增加执法人员,保证每个营业部、管理部有两名以上的经培训合格的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要建立完善的执法过错追究机制,对发现的行政执法人员不依法履职行为有错必究。
中心会在今后的工作中,脚踏实地,求真务实,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确保执法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争取使中心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