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5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3-31 09:37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2025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4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4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的报告》《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5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草案)的报告》《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中信银行张家口分行拟与我中心开展全面业务合作的有关事宜》。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张家口市政府所属相当于副处级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零补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30个科级机构,7个管理部、10个营业部。从业人员266人。其中,在编158人,非在编108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586家,净增单位238家;新开户人数1.58万人,净增人数-0.82万人;实缴单位6454家,实缴人数29.56万人,缴存额57.1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83%、下降2.70%、增长6.60%。2025年末,缴存总额619.7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16%;缴存余额257.17亿元,同比增长7.56%。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0家。
(二)提取:2025年,8.90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9.09亿元,同比下降0.66%;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8.39%,比上年减少5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362.5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08%。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9万笔,金额16.78亿元,同比分别下降7.14%、5.84%。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9.91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06万笔305.72亿元,贷款余额129.31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3.34%、5.81%、减少2.36%。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50.28%,比上年末减少5.11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9家。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982笔39280.70万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534882.8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363020.19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5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当年贴息额0万元。2025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累计贴息0万元。
(四)购买国债:2025年,购买国债0亿元。2025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
(五)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27.31亿元。其中,活期0.02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3.60亿元,1年以上定期111.88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81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63828.28万元,同比下降6.55%。存款利息25601.87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8226.41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0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39175.39万元,同比增长7.81%。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37507.85万元,归集手续费29.82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859.90万元,其他777.82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24652.89万元,同比下降22.88%。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6303.95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8348.94万元。
2025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6303.95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4681.53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3292.99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21749.69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5544.99万元,同比下降2.46%。其中,人员经费2132.18万元,公用经费121.41万元,专项经费3291.40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746.03万元,不良率0.06%。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3292.99万元。2025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46.14%,非企业单位占53.84%,灵活就业人员占0.02%。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74.25%,非企业单位占25.69%,灵活就业人员占0.06%。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2.20%,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5.67%,租赁住房占6.32%,老旧小区改造占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7.4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93%,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3.39%。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47.13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6.22%,比上年末减少0.06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72.19%(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27.81%,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0%。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45.62%,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54.38%,三人及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贷款占0%。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44.23%,30岁-40岁(含)占39.39%,40岁-50岁(含)占13.33%,50岁以上占3.05%;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0.51%,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9.49%。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3.25%,比上年减少4.22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支付购房首付款、自住住房加装和更新电梯,支持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情况
2025年,我市住房公积金扎实推进租购并举相关提取工作:一是支持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当年共提取19142人、金额24714.50万元;二是支持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当年共提取180人、金额2645.85万元;三是支持为自住住房加装、更新电梯的职工按个人分摊费用提取公积金,当年无业务发生;四是支持购买或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职工按规定提取公积金,当年无业务发生;五是支持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多子女家庭购房提取公积金,当年无业务发生。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25年,经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新增中信银行张家口分行为我市住房公积金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截至2025年末,我市可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金融机构10家,可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共9家。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
缴存方面: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7257元的3倍,即21771元。缴存基数下限一般不得低于2024年度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市区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个人自愿缴存基数可参照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宜一致;自愿缴存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在10%—24%之间自由选择。
提取方面:一是多子女家庭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按照实际月缴存额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二是职工为子女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房价支出。三是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治疗后,可凭相关资料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
贷款方面:一是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建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和国家、省有关规定,参考其他城市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对2020年出台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和《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内容进行合并、修改,统一修订为新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经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9月24日正式印发。二是自2025年5月8日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2025年5月8日(含)前尚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新的利率执行。2025年5月8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6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标准。三是中心积极创新贷款风险防控模式,强化政企协同保障,特别是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领域,创新实施了“全程担保及贷后管理服务”模式,通过引入专业担保机构,实现了对贷款风险的全面覆盖和动态监控。
(四)当年服务开展情况
中心以“三上门、两联动”为抓手,积极推动“惠民公积金 服务暖人心”活动走深走实。一是开展“大调研 大走访”惠企便民服务专项行动,组织业务骨干深入缴存单位、开发楼盘,下沉商超、广场,现场宣讲公积金政策、手把手指导缴存群众办理线上业务。二是各管理部、营业部定期开展“部门开放日”活动,对网厅业务进行操作指导、对业务办理流程交流沟通、收集意见建议,不断优化窗口服务;设立“潮汐柜台”,及时分流办事群众,最大程度让客户少排队、少等待。三是设置政策咨询和线上帮办窗口及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解决各类疑难杂症;收集受理12345市长热线、12329服务热线、公积金官网、线上APP平台的群众咨询建议投诉,并安排专人回复处理;充分运用窗口“好差评”机制,形成评价、反馈、整改和监督闭环工作机制。
(五)数字化发展情况
中心重点打造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公积金服务,为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一是积极推动各类“高效办成一件事”。与多部门通力合作,持续优化业务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减少流转环节,压减办事时长和办事成本,截至2025年底已实现退休“一件事”、贷款“一件事”等8个“一件事”事项,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二是推进数字人民币在住房公积金业务场景的应用。开发上线数字人民币功能,并成功将应用场景落地,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在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时,可选择数字人民币钱包账户,构建起更为安全便捷、更具前瞻意义的数字化现金应用模式。三是加大与商业银行数据共享力度。2025年开通民生银行商业贷款数据查询接口,目前工商银行商业贷款数据查询工作也在积极推进中。截至2025年底,可通过商业贷款数据实时查询的银行已达7家,为缴存职工办理商贷提取业务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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